冷知識 | 民國時期無線電歸國民政府“交通部”管理?
時間:2023-12-20 來源:未知 作者:陸濤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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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民國時期的無線電統歸國民政府“交通部”管理,盡管當時業余無線電活動參加人數不少,宣傳社會的動靜也挺大,尤其是抗戰勝利后業余無線電活動鼎盛時期,業余電臺最多時已發展到400多部,但國民政府的“交通部”不僅一直沒有真正承認過業余電臺和對愛好者們的活動給予支持,反而還常有愛好者被“請去”詢問甚至坐牢的事情發生。有關業余電臺的事宜,包括核發電臺執照、指配呼號等等,一些本來應該由政府職能部門辦理的事情,也一直由“業余無線電人員戰時服務團”和“中國業余無線電協會”(CARL)自我管理。這兩個都是民眾團體,實際上就是一回事,只不過前者為后者的前身而已。注:這是BA4CA黃耀曾前輩在抗日戰爭期間和抗戰勝利后的兩張業余電臺執照,核發者是“業余無線電人員戰時服務團”和“中國業余無線電協會”兩個民眾組織,而不是交通部。戰時服務團和CARL的領導層將天南地北的愛好者們打理的井井有條,抗戰期間,戰時服務團在章程及其所定的業余電臺管理條例中,對愛好者的活動都有明確而嚴格的規范,抗戰勝利后,隨著業余無線電活動迅速發展,CRAL更訂有《中國業余無線電臺設置暫行規則》共50條,規則里包含了愛好者自律、業余頻段監察、維權,業余電臺設置手續、條件等等,內容細致周到,且第一條就明確申明:“本暫行規則俟交通部頒布業余無線電臺管理規則后即予廢止所有全國業余電臺由交通部管理之”。遺憾的是,愛好者們最終也沒有等到交通部來管理的那一天。倒是1948年4月5日國民政府交通部公布了一個《廣播無線電收音機登記規則》。據各地老業余家回憶,當年電信管理部門都先后到他們家中登記器材并勒令封存電臺,中國業余天空就此靜寂了。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鑒于當時的形勢,對無線電實行了更為嚴格的管理。從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對無線電器材和電臺進行管制。上海1949年5月27日解放,6月1日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隨即發布了電信法令《上海市無線電臺登記及管制暫行條例》。在第一條“登記范圍”之丁款中規定“船舶、航空及業余無線電臺”屬于登記范圍內;“在登記后管制辦法”的條款中也指出“丁:軍管時期內,一切業余實驗性質電臺,一律禁用”,文件強調凡違反者,以軍管法令論處。 1951年8月,為防止與限制敵特、盜匪及其他不法分子的陰謀活動,保護合法營業的正當經營,以鞏固社會治安,國家公布了《無線電器材管理暫行規定》,對無線電設備和器材進行嚴格管制,全國均按此規定執行。1955年4月公安部發布《無線電器材管理條例》替代了原來的《無線電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條例第一條即開宗明義:“為加強無線電器材的管理,防止反革命利用此類器材進行破壞,以鞏固國家安全,保衛經濟建設,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即為受管制的無線電器材范圍,按照規定,所有無線電發射機、收報機、收報收音兩用機,帶有高頻振蕩的電療器、電熱器、軟化水器、測頻、測向等設備以及包括電影放映機的擴音部分在內的所有音頻擴大器等等都在管制之列,除此之外對很多元器件也實施了管制,如:全部發射管、輸出功率在2W以上或功率雖小于2W但發射能力較強的收訊管以及耐壓1500V以上的各類固定電容;片距1cm以上的可變電容、電鍵、發射機專用晶體等等,都在管制之列。如何才能設置、使用或購買這些受管制的器材設備,第四條作了明確規定:“整架的無線電發射機、收報機、收發話報機、收報收音兩用的持有和使用,只限于國家電信、廣播機構;按照‘保守國家機密條例’經批準設置的電臺;和機關、團體、企業、專科以上學校確因業務需要,經按級報請省(市)級以上人民委員會批準,并經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單純裝置的收報設備;此外,任何單位、個人一律嚴禁持有、使用!币簿褪钦f凡要設置、使用或購買受管制的設備、元器件,都要有省或省以上政府機構批準,在這樣嚴格管制和“談臺色變”的情況下,業余無線電活動也就難覓蹤跡了。業余無線電活動在新中國的開展,得益于1950年代向蘇聯老大哥學習。1950年底至1951年初,中國青年訪蘇代表團,在蘇聯參觀學習了蘇聯“支援陸、海、空軍志愿協會”,回國匯報后,時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的劉少奇,于1951年1月18日,給中國人民解放軍肖華、劉亞樓兩位將軍寫了一封信,大意是,在蘇聯曾經有過全國性航空化學協會,作為一般的民間組織,訓練航空員、坦克手及其他軍事技術人員,斯大林說過,這種工余時學過航空的,在航空學校訓練時,可減少學習時間幾個月。請你們研究一下蘇聯的經驗,考慮在中國是否可建立類似航空化學協會的組織,在工廠、學校、機關中普遍成立一種學習組織,以便訓練大量的航空員及其他人員,如果可行,請你們即和總工會、青年團、婦聯會等團體負責人商量一下,并擬定初步可行的計劃,報送中央考慮,經中央批準后發布實行。 2月11日肖華同志將少奇來信轉給團中央領導,請他們召開會議,研究執行辦法,同時劉亞樓同志根據有各軍區空軍司令部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上,大家一致認為在全國較大城市的工廠、學校、青年團組織里,先組織一批類似蘇聯的航空化學協會,吸收青年們參加各種特種兵知識的學習并摸索經驗是可行的。于是在3月12日向劉少奇提交了報告,劉少奇批示同意照此辦理。1951年7月經總政治部、團中央、軍隊等各有關單位共同討論、研究,提出了《在現階段開展軍事教育的幾個初步意見》,由團中央軍體部向總政治部報送,其中建議建立俱樂部:“開展汽車、摩托車、無線電、飛機模型、艦船模型、飛行等短期訓練”,成立運動小組,“舉辦上述及其它有關軍事的運動項目的競賽,……以提倡這些活動。”“舉辦軍事體育有關的講座、展覽、電影晚會……”等等。按中央領導的指示, 1952年6月24日我國在北京成立了類似蘇聯“支援陸?哲娭驹竻f會”的組織——“中央國防體育俱樂部”(以下簡稱“國防體育俱樂部”),地點在天壇公園內。業余無線電活動歸屬俱樂部的陸軍訓練處的電訊組指導實施。電訊組根據“重點試辦,吸取經驗,學習業務,培養干部;準備物質條件,穩步前進,以達到重點開展”的總方針,確定先在北京、西安進行試點,在群眾中開展無線電工程和報務活動并適時建立無線電俱樂部,以取得經驗。 1952年下半年,在北京先后開辦了三期無線電短訓班,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試點班的30名學員可算是最早參加在“俱樂部”組織下的業余無線電活動的愛好者。1953年,北京不僅組織了有16所大、中學校52位學生參加的“無線電愛好者夏令營”,同時又在北京十幾所中學里開展無線電活動,1954年又在北京人民印刷廠青年工人中開展無線電工程制作活動,為了適應活動不斷發展的需要,1956年7月,“北京市業余無線電俱樂部”正式成立。注:1950年代《體育報》上刊登的北京青少年參加野外無線電通信活動的照片西安市的業余無線電活動試點,略晚于北京。據有關文字記載:“1956年7月16日至8月18日,西安市舉辦了無線電輔導員訓練班,學員有90多名,都是各校的優秀學生。他們回校以后,就成了校內無線電活動的小教員和組織者。據統計,1956年全年西安全市有36個學校共1000多人參加了無線電活動。”05業余無線電活動逐步規范管理,培養了大批骨干人員1956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批準成立“中國人民國防體育協會”(以下簡稱國防體協)。國防體協主任由國防部副部長李達上將擔任,他在講話中說,“協會是一個群眾性組織”任務是“在會員中開展射擊、摩托車、無線電、軍事航海、船用機電、水上運動、航海模型、飛行、滑翔、跳傘、航空模型、及軍犬飼養、防空防毒等群眾性活動”,至此,原“中央國防體育俱樂部”由“國防體協”替代。 業余無線電活動明確由“國防體協”下設的陸上運動部無線電訓練處具體負責實施,按照體育系統建制,各個項目的運動隊伍是人才庫的基礎。1955年10月26日中央國防體育俱樂部報送中央體委:“為提高各項國防體育技術……培養干部,為推動國防體育運動水平不斷提高,我們考慮必須組成各項運動隊,培養一批專職運動員!逼渲幸舶o線電運動隊,并配有專門編制。當時正有一批從全國各地選拔出來的優秀快速收發報選手在解放軍通信兵部集訓,準備參加1956年11月在捷克舉行的“第二屆國際快速收發報友誼賽”。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國防體協”專門派陸上運動部副部長張文華和人事部的干部,到通信兵部把這個集訓隊連人帶器材整個建制全部都調了過來,新中國迎來了第一批業余無線電活動的骨干,這批人中的許多同志后來成為新中國業余無線電活動的開拓者和組織領導者。1957年全國國防體育工作會議對1956年工作的總結中說“在5個城市中開展了無線電運動”、“組織了無線電選拔賽…….;摩托、水上、無線電、空模國際友誼賽”。1958年10月指導全國業余無線電活動的事業單位“中國人民無線電俱樂部”在北京成立,各地前后陸續建立的無線電俱樂部也達到13個,分布于各大中城市如上海、濟南、西安、南昌、武漢、廣州……等地。全國參加各項無線電活動的人數逾10萬以上,培養了一大批業余無線電活動的骨干。1958年十二月國家體委發出通知“根據中共中央統一批轉的‘關于體育運動十年規劃的報告’,現已將中國人民國防體育協會的組織與工作合并到國家體委。”“在國家體委領導下,設置陸上運動司、航海運動司、航空運動司和軍事體育器材司……”。按照此文件,無線電項目歸陸上運動司無線電處領導。從此業余無線電活動作為國防體育,在陸上運動司的組織、領導下,全國各地業余無線電活動的機構、編制,經費、任務等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實,各地基層領導、教練人員等干部,多數是從中國人民解放軍轉業而來,又恰逢全國轟轟烈烈搞建設的大好年代,這些同志意氣風發于自己的崗位,以軍隊的作風,組織訓練、競賽和在廣大群眾尤其是青少年中開展業余無線電活動,不僅普及了一大批愛好者、宣傳了社會,更培養了一支業務硬,作風好的骨干隊伍,不久就在全國連續推出五個項目:無線電快速收發報、業余無線電臺、無線電通信多項、無線電測向、無線電工程制作,為全國各地業余無線電活動的發展夯實了基礎,直到文革業余無線電活動被迫全面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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