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130131.com):漯河市無線電應急管理預案 第一條 為了迅速處理突發(fā)無線電事件,有效防止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對無線通訊的破壞,及時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障全市無線電通訊在緊急情況下暢通,最大限度的減少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條 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啟動預案: 1、發(fā)現非法電臺時; 2、航空、廣播電視、防汛等重要頻率受到干擾時; 3、犯罪分子利用無線電進行犯罪活動時; 4、遇到重大事件或接到上級命令時。 第三條 突發(fā)無線電事件的處理機構、組成人員 1、領導小組 組 長:徐碧濤 市無線電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李志明 市無線電管理處副處長 張國立 市無線電管理處主任科員 2、工作小組: 組 長:李志明 市無線電管理處副處長 副組長:朱艷麗 市無線電監(jiān)測站副站長 成 員:劉慶華 周富安 胡大鵬 陳志坤 第四條 主要職責 1、開設無線電應急通信電臺,負責全市無線電通訊突發(fā)事件中無線電通信的暢通。 2、對全市無線電突發(fā)事件中無線電通訊的應急頻率調整與指配,經市政府批準,實行無線電空中管制。 3、組織無線電監(jiān)測站技術人員對轄區(qū)進行電磁環(huán)境檢測,組建應急局域通信網。 4、對無線電監(jiān)測設備和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5、協調各通信運營公司建立應急移動無線電通信網絡,保證轄區(qū)與指揮部和各方面的無線電通信暢通。 6、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請求省無委對轄區(qū)進行通信支援。 7、加強對各種無線電信號的監(jiān)測,加大對各種無線電干擾信號和私設臺站的查處力度,確保轄區(qū)良好的電磁環(huán)境和應急無線電通信聯絡的暢通。 第五條 處理程序 1、市無線電監(jiān)測站工作人員在日常監(jiān)聽監(jiān)測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做好記錄,通知應急工作小組做好處理突發(fā)事件的準備工作。 2、應急工作小組接到通知后,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調整應急電臺,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搜集現場資料,召開現場分析會,制定處理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和臨時緊急處理。 3、按照處理方案,迅速聯機展開相關數據的測試,測定干擾類別,利用側向、定位、移動監(jiān)測等方法查找干擾源,據監(jiān)測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4、根據需要設置應急電臺,保障無線電指揮正常通信。航空、廣播電視、防汛等重要頻率受到干擾,有備用頻率的先起用備用頻率,確保通訊暢通;沒用備用頻率的,應指配臨時頻率供使用直至排除干擾。 5、遇有特殊災情時,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緊急會議,研究處置方案,作出是否進行空中管制的決定,組織協調做好補救工作。 6、如果事件性質嚴重,需請求幫助的,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請求省無線電管理部門和兄弟地市支援。 第六條 應急處理后勤保障 為保障應急小組能及時到達事發(fā)現場,迅速開展工作,設備管理人員及車輛駕駛人員思想上應重視,加強對設備及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護,保障隨時能拉的出連的上,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爭取時間。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